“4.15”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|湘潭县警方查处县内首起违反《数据安全法》规定的行政案件
2023-04-17 14:46:32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璐 | 作者: | 点击量:6466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彭孟强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正式实施后,湘潭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积极适用新法,切实履行数据安全监督管理职责,全面压紧压实网络运营单位数据安全主体责任。

4月10日,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,湘潭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开展网络、数据安全检查中,发现辖区某单位自建的应用系统中存储有该单位人员、财务信息等大量重要数据,但该单位未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制度,未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,且未对系统采取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,致使系统接口存在任意文件上传漏洞等数据安全隐患,大量个人信息、单位信息存在泄露风险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单位予以行政警告处罚,要求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及时清理处置数据安全隐患。这也是县公安局查处的县内首起违反《数据安全法》相关规定的行政案件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,作为我国首部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立法,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立法目标,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,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,建立了数据安全风险评估、监测预警、应急处置、数据安全审查等基本制度,并明确了相关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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